正文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 亿通速配 V管理员 /2025-07-04 16:40:04/8阅读/0评论 0704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01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ETF风险管理,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现予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深交所于2010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深证会〔2010〕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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