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加快制定仲裁法配套司法解释。9月29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仲裁法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在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快制定配套司法解释,持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打造国际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为促进我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国际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专业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澎湃新闻注意到,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试行,其后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别做过两次修正,已经实行超过30年。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司法部介绍,新修订的仲裁法共8章96条,比修订前增加了16条,明确了仲裁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仲裁制度创新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新修订的《仲裁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将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沈红雨表示,最高法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第一,加快制定配套司法解释,保障新法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在全面梳理既有仲裁法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做好新修订仲裁法配套司法解释的起草制定工作,确保《仲裁法》修订内容在司法实践中落地落细。
第二,持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提升仲裁司法审查工作质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法答网精选答问等,并与司法部联合开展同堂培训这些方式,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确保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理。沈红雨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尤其是细化司法审查的规范和工作流程,优化仲裁保全机制,以及审执衔接机制,也就是撤裁的审查机制和裁决执行机制相衔接,加大《仲裁法》培训力度,确保法律适用统一,不断提升仲裁司法审查工作质效和专业化水平。
第三,打造国际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支持我国仲裁更高水平国际化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这些新设制度,即仲裁地制度、特别仲裁制度,尽快明确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适用特别仲裁,以及境外仲裁机构在华裁决的管辖法院,加强对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支持和监督力度。”沈红雨同时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恪守国际条约义务,根据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也就是纽约公约,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积极营造国际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沈红雨还表示,最高法还将继续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数据库推荐适用《纽约公约》的案例,增强国际对话交流,与各国司法机关、国际仲裁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应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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