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存在以下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
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2.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
5.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郭某明(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经理)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
张某琳(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林某泉(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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