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性主义文明主导一切的工业时代,英国作家D.H.劳伦斯(以下简称劳伦斯)无疑是一个异类,因为他始终抱持着一种近乎执拗的信念:性爱的凋残导致了英国人的精神空虚、文明枯萎;而只有使性爱回到自然、活泼的正常状态,英国才有重生的希望。他和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认为触觉即性感觉本身是所有感官中堕落程度最低的一个,言下之意便是,救赎基本上是一种性过程。为了表达对这种“血与肉的信仰”(阿尔多斯赫胥黎语)的强烈推崇,这位始终在燃烧自我的矿工之子创造出了“血的意识(blood-consciousness)”这一专属词汇,并将之解释为“本能、直觉,即黑暗中知识的巨大洪波,先于头脑的知识而产生”。他甚至断言:“我们的理智可能犯错误,但我们的血液所感、所信和所言永远是正确的,理智不过是一具枷锁。”
正是出于这种近乎宗教般的血的信念,劳伦斯才如此执着于对性意识和两性关系的长时间反思,并用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游记、书信等不同文学形式加以表现。也只有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劳伦斯为何还是一个毫不犹豫的为爱私奔者,一个遍历五大洲的自我放逐者,一个始终被“俄狄浦斯情结”拉扯的困兽,一个试图用写作来抵挡疾病的勇士,一个沉醉于描绘肉体生命力的画家(甚至出版过画集)……当如今的年轻人喊出“人生不是轨道,而是旷野”的口号时,一百多年前的劳伦斯早已从一片旷野走向另一片旷野,在狂野的自然和火一般的文字中探寻生命的奇迹。而这份由碳基生命带来的不朽奇迹,在汹涌而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显得更加珍贵。

D.H.劳伦斯
生活之书
据说,在煤炭气味和机器嗡鸣声中长大的劳伦斯练就了一种特殊的本领,那就是他可以在任何嘈杂的环境中高度专注地写作。这种神奇的才能造就了劳伦斯身后的一大文学奇观,只活了44岁就英年早逝的他竟留下了10部长篇小说、11部短篇小说集、4部戏剧、10部诗集、4部散文集、5部理论作品、3部游记以及大量的书信。作为一位罕见的全能型作家,劳伦斯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直追莎士比亚。不过,在所有文学形式中,劳伦斯对小说的艺术最为推崇,取得的文学成就也最高。他在著名随笔《小说何以重要》中写道:“小说是唯一光彩夺目的生活之书。”在劳伦斯看来,小说可以帮助人生活得更加完整,更加鲜活,“要活着,要做活人,要做完整的活人,这才是关键。小说,尤其是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可以帮你一把。它可以帮助你不做行尸走肉。”
在这种将小说视为生活之书的观念的指引下,劳伦斯写下了带有强烈自传意味的作品《儿子与情人》(1913)。在这部让他声名鹊起的早期代表作中,劳伦斯巧妙地构建了一个充满内在矛盾的莫瑞尔一家。莫瑞尔太太由于与社会底层的丈夫在情感生活上形同陌路,从而将人生的希望都转移到两个儿子身上,但其教育观念及行为使得整个家庭出现不可跨越的鸿沟,由此形成的家庭环境成为随时发生冲突的雷区。而以上种种,几乎就是劳伦斯一家的真实再现。小说出版后,评论家们都注意到了劳伦斯母亲莉迪亚强烈的控制欲——这位出身中产阶层的女性因受骗而下嫁矿工,她对于情感生活的渴望只能转移到儿子们的身上,莉迪亚的教养、宗教观念和她的期望,构成了劳伦斯思想的底色之一。

《儿子与情人》
然而,劳伦斯的旷工父亲阿瑟并不是通常所形容的酗酒的、粗暴的、打骂妻儿的男人。相反,阿瑟工作热情,充满活力,且极有忍耐力,他与妻子莉迪亚的矛盾更多源于两人的阶层差异带来的生活观念的差异,他与孩子们的疏远也主要是因为妻子有意识地把孩子从他的身边带离。多年以后,劳伦斯逐渐理解了父亲,可惜隔阂已经难以弥补,他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理想的两性相处有多么困难。事实上,从大学时代的小说《白孔雀》(1911)开始,劳伦斯就一直在探讨两性冲突以及他对一段令人满意的情感关系的种种想法。可以说,寻找两性之间的和谐关系,构成了劳伦斯全部小说的共同主题。
如果说1910年母亲的去世成为劳伦斯人生的转折点(此后他停止教学工作,专心投身创作),那么他创作生涯的转折点则是遇见那个让他疯狂的有夫之妇弗里达。这个大他六岁的德国女人似乎有着某种魔力,以至于他在1912年认识弗里达仅仅3个月后就与她私奔、同居和结婚。劳伦斯曾动情地对弗里达说:“你使我找回了我自己,认识了真正的自我。”在意大利甜蜜旅行的日子里,劳伦斯开启了创作生涯的狂飙突进,《儿子与情人》第三稿完成,诗集《看!我们办到了》出版,剧本《为芭芭拉而战》上演。意大利之行喷薄的生命力让劳伦斯产生了对性爱的顿悟,以至于他在经典散文《爱与人生》写下了那句著名的格言:“男人由两次诞生:开始时母亲生他,然后他必须从他爱的女人那里得到重生。”
尽管婚后的生活充斥着激烈的争吵,但这正是劳伦斯与弗里达这种富有激情的生活的相处方式。1915年,劳伦斯创作出了更高水准的杰作《虹》,他直言不讳地说:“这里存在着我的弗里达,那是一本属于我俩的书。”虽然《虹》出版不久就因“有伤风化”而遭到查禁,但从不为世俗低头的劳伦斯依旧我行我素,接着又完成了《虹》的续篇《恋爱中的女人》(1920)。这两部杰作讲述了20世纪初期叛逆的新女性突破阶层,与出身低微的男性结合,双方获得了灵与肉的满足,成为全人。劳伦斯在小说里强烈地表达了他对冷酷的、压抑和扭曲人类自然感官的,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向恶化的资本主义机械文明的抗议。在他看来,只有复活人的原始本能,才能使暗淡无光、郁郁寡欢的人类生活重焕生机,才能恢复人们与宇宙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世纪审判
随着缠身日久的肺病的不断加重,劳伦斯只得于1925年从钟爱的墨西哥陶斯农庄(他曾梦想在此建立一个乌托邦社团)不舍地离开,返回意大利佛罗伦萨。随后,经历了几次大出血后,劳伦斯饱受肺结核之苦,预感自己命不久矣。他放弃了对强力领导者的信仰,放弃了寻找战后乱局的政治解决途径的希望,再次回归了战前的信念:通过男女关系进行社会革新,并着力刻画在生命中对抗逆境、体验重生的人物形象。就这样,劳伦斯用自己最后的文学和绘画作品演绎了生命的绝响,其中耗费他最大心力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封笔长篇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部作品在1928年出版后很快因其露骨的大量性描写而遭查禁,这让劳伦斯声名狼藉。两年后,他便因肺结核不治在法国溘然长逝。
或许谁也不会想到,这部被禁长达三十多年的小说将迎来后世命运的超级反转,并引发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文学地震。1960年,英国著名的企鹅出版社为了纪念劳伦斯去世30周年,决定出版此书的未删减版,当时已印出20万册准备发行,但此举遭到英国监察部门的极力反对。后者向法院提出控告,认为它是“腐化读者心灵”的淫书。检方认为,这本书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将性牵扯进来,故事的其它部分不过是些补白。在开场陈词中,首席检察官默文格里菲斯琼斯发表了一连串极具争议性的言论:“这是不是一本你会随意放在家里的书?这是不是一本你希望你的妻子或仆人去读的书?”
企鹅出版社显然不甘示弱,他们聘请的律师邀请了超过50位专家证人(包括伍尔维奇主教、英国上议院议员诺埃尔安南、伯明翰学派大师理查德霍加特、著名小说家E.M.福斯特、著名文学评论家海伦加德纳和雷蒙威廉斯、桂冠诗人塞西尔戴刘易斯等)出庭作证。其中,霍加特的辩词最为精彩,他坚持认为整部小说从头到尾都是“清教徒式的”,甚至在赤裸的性爱描写时也是如此。因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整个道德框架是属于英国清教徒坚持真正良知的传统。随着审判日复一日地进行,代表出版社权益的辩方逐渐占据上风。第六天,经过长达三小时的商议,陪审团最终认定此书“无罪”。就这样,一个世界文学史上的奇迹时刻诞生了。随后的短短三个月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售出了惊人的320万册,不禁让人想到那句著名的西谚:书籍自有其命运。

不同版本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事实上,那些排着长队购书的热切读者心心念念想要读到的炸裂段落,从来都是劳伦斯疾风骤雨式的政治宣言。一如“他的进入像一把斧子劈开冻土”,他用这样暴烈的隐喻撕裂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贞操带;又如麦勒斯“滑稽舞动的臀部”,以及交媾后“渺小而湿润的萎缩”——恰恰构成了对机械文明最辛辣的嘲讽。当上流社会用试管婴儿延续血脉,用沙龙调情维持体面,木屋地板上两性交媾留下的汗津津的体液反而成了最圣洁的生命仪式。当康妮的子宫在麦勒斯身下绽放时,炸裂的不是道德禁忌,而是整个英国阶级社会精心编织的谎言。正如劳伦斯在审判席上未说出口的辩词:你们恐惧的不是性,而是性欲中蓬勃的生命力终将焚毁所有阶级的高墙。而百年后的今天,当人们用约会软件量化欲望,用情趣玩具模拟快感,查泰莱夫人的森林私奔愈发显出末日狂欢的意味。
无论如何,历史悠久的英国老贝利法院发生的乃是一场影响深远的世纪审判,它的地位不亚于19世纪下半叶美国画家惠斯勒与英国评论家罗斯金那场关乎现代艺术价值的著名审判。它不仅是1959年《淫秽出版物法案》的试金石,也标志着英国迈向文学自由的关键一步,更是成为“容忍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时刻。英国著名诗人菲利普拉金对描述这样的社会曾留下了几句经典的诗行:
性爱始于
一九六三年
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禁令结束
与首张披头士密纹唱片之间。
从此,整个英国社会决定书籍是否适合出版的判断依据只有一项,那就是书籍本身的价值——这让作家们获得了空前的创作自由。同时,陪审团解除了艺术娱乐活动中讨论性的禁忌。几年后,张伯伦勋爵对剧院令人窒息的审查制度被废除,英国电影和戏剧迎来了历史性的重生。后来,这股由查泰莱审判案开启的文学和艺术自由之风吹遍了世界各地。1986年,尽管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饶述一译本经历了热卖和查禁的波折,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劳伦斯热”已呈不可阻挡之势。时至今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各种中译本累计已超过20个版本,成为浩如烟海的西方文学名著中的翘楚。
野性的朝圣
在中国的悠久传统中,古人作诗为文,除了要求读万卷书,还讲求行万里路。不少文人贤达在少年时代就开启壮游,于是便有李白“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豪兴,有陆游“君诗妙处吾能识,正在山程水驿中”的体悟,有郑綮“诗思在灞桥风雪中驴子背上”的妙语。在西方文学史上,“作家同时是旅行家”(writer as traveler)也是得到广泛认同的说法。毛姆、康拉德、奥威尔、吉卜林等一大批作家的创作都带有强烈的个人游历色彩。游历对作家创作的影响,诚有刘勰所谓的“江山之助”。不过,旅行足迹遍及全球五大洲的劳伦斯似乎与所有人都不一样,他的一次次出游乃是抵抗席卷全球的机械文明的流浪,是真正走向旷野的自然生活状态的寻根,正如他本人所谓的“野性的朝圣”。
劳伦斯出生于英国中部的矿区,从小就熏染了工业化的滚滚浓烟,对此他终生都深恶痛绝,而他缠绵日久的肺炎正与此相关。后来,在频繁的搬迁与持续的创作中,劳伦斯越来越感受和体悟到工业化的弊端。在他眼中,工业文明破坏自然,让原本优美的风景被污染;破坏人际关系,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消散,只以理性和计算来处世;更破坏人性,使人走向机械化,变得了无生气。于是,劳伦斯在一战后携弗里达先后去往南欧、南亚次大陆、澳洲、中美洲等地漫游。在他心中,这些未被现代化进程“污染”、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文明,比所谓的理智、欧洲式的“教养”要高尚得多,因为那里保留了人类的本能。
然而,当劳伦斯来到文艺复兴的发源地——意大利后,映入眼帘的却是大英帝国的后尘。在加尔尼亚诺小镇居住的半年中,劳伦斯看到只有“纺妇与僧侣”是其中唯一能够置身世外的异数,其他人的生活则多少受到了机器文明的冲击,或者暴露出意大利传统文化的沉疴与痼疾。“夫妻间似乎只剩下猜忌、暗斗与敌视。要不是孩子,他们的婚姻几乎已经名存实亡。表面上,在两性的战争中,女人像是占了上风。然而,咄咄逼人的她们却也叫失势的男性感到委屈、耻辱和无能。于是,男人只好把自己灌醉,或者回家打老婆,要不然就选择逃离。”意大利已不再是那个能唤起种种美好联想的地理名词,旅途的见闻告诉劳伦斯,还有太多的灵魂仍漂泊在外,或已然迷失在路上。

D.H.劳伦斯游记作品
劳伦斯在意大利一路辗转多地后,当某日站在西西里岛的大地上时,他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力量的牵引。“一种非要出发的紧迫感袭来,更有甚者,一定要朝某个方向出发。于是,这种紧迫感就是双重的:非得出发,还要知道往哪里走”。是的,那个冥冥之中注定的方向正指向——撒丁岛。古希腊人称撒丁岛为Ichnusa,意为“脚印”,传说宙斯当年创造天地,把剩下的边角料扔进大海,然后用脚猛踩,就形成了撒丁岛。尽管这座岛屿一直很落后,但劳伦斯对它一见钟情,或许因为撒丁岛就像他本人,与别处格格不入。这座岛屿身上散发的那种难以驯服的野性之美,令劳伦斯心潮澎湃:
撒丁岛独一无二,它没有历史、没有年代、没有种族、没有特长。我们就去撒丁岛吧。人们说,不管是罗马人、腓尼基人、希腊人还是阿拉伯人,都没有能够制服撒丁岛。它处在外围,在文明的圈子之外。……这个地方的灵魂是奇怪的,机械时代想要改变它,但是总也没有成功。
有时,旅行就是探险,是去那些未知的所在,去体验全然陌生的生活;但另一些时候,旅行者也希望在某个陌生的城市、村落或岛屿体会到一种熟悉的再现,想要在他乡寻找故乡。在撒丁岛的那些荒凉的乡村徘徊时,劳伦斯竟蓦然地写道:“一颗要寻找某种熟悉的东西的心,要返回到某个地方。”或许,这个自绝于英伦三岛的自我放逐者,也曾在某个异乡的黄昏时分从心底泛起了一丝难以言喻的乡愁。
然而,真正的旅人的脚步从来难以停下,内心对于自然的向往与身体病情的不断恶化,交织推动着劳伦斯不断地来到下一个远方——斯里兰卡、澳大利亚、美国……最终,新墨西哥州的陶斯镇成了劳伦斯的一生漫游的最后一个远方。在此,他和妻子在这座小镇度过了三年多的旅居时光。黄沙滚滚的美国西部成了他一直想要寻找的乐土,劳伦斯这样记录对这里的第一印象:“这一刻,我看见辉煌壮丽的,骄傲的朝阳在圣塔非的沙漠上空高高地照耀着。有什么东西静静地停立在我的灵魂里,使我充满着期待”。墨西哥之行直接促成了两部杰作的诞生:长篇小说《羽蛇》(1926)与游记作品《墨西哥的早晨》(1927)。
与此同时,劳伦斯为自己的旅行找到了一种全新的专属定义:“野性的朝圣”。对此,劳伦斯的好友丽贝卡威斯特曾解释道:“劳伦斯漫游四方,是为了寻找他一次又一次痛苦地捕捉的那种人类的启示性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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